神火股份: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公告时间:2025-10-08 15:31:5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2025 年修订)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前言 ...... 3
第一章总则 ...... 4
1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与职责 ...... 4
2 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原则 ...... 5
3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与目的 ...... 6
4 内部控制评价的类型 ...... 6
5 对评价人员的要求 ...... 6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 7
1 年度自我评价 ...... 7
2 各分、子公司的自我评价 ......8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 9
1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 9
2 控制测试的抽样要求 ...... 10
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 11
1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 11
2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 17
3 内部控制缺陷的审定与整改 ...... 17
第五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6
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 16
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报送与披露 ...... 17
3 内控控制评价档案管理 ...... 17
第六章内部控制评价的考核与监督 ...... 17
1 内部控制评价的考核 ...... 17
2 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督 ...... 17
前言
内部控制评价(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是指由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形成评价结论,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出具评价报告,促进《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以下简称“内控手册”)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的过程。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本公司《内控手册》,特编制《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本手册经董事会审批之后颁布实施,由内控评价机构负责解释。
本手册适用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手册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与职责
1.1 董事会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通过审计委员会承担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职责。董事会审定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在督促整改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排除障碍。
1.2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并有听取、获取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的权利。
1.3 经理层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也可授权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1.3.1 负责审定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方案;
1.3.2 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3 对重大缺陷及时督促整改。
1.4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
内控评价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自我评价。内控评价机构的相关职责包括:
1.4.1 编制评价方案;
1.4.2 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检查工作;
1.4.3 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检查
的工作质量;
1.4.4 汇总内控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1.4.5 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 公司所属各部室
1.5.1 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的内控评价工作;
1.5.2 对分管流程定期、不定期组织穿行测试,并将结果报内控评
价机构;
1.5.3 对分管流程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拟定改进方案,
实施整改。
1.6 各分、子公司
各分、子公司负责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编制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报内控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执行和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2.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原则
2.1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应包括内控的设计和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2 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应依据风险和控制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关注本会计年度高风险领域和风险因素,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关键控制环节,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2.3 客观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评价的准则、范围、程序和方法等应保持相对一致,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3.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与目的
内部控制评价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控手册、分(子)公司内控分册及相关制度为依据,对内控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4.内部控制评价的类型
内部控制评价的类型包括如下三种:
4.1 年度自我评价
年度自我评价由内控评价机构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对总部及一定数量的分、子公司进行评价。
4.2 分、子公司自我评价
各分、子公司按照各自的内控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分、子公司自我评价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4.3 其他检查评价
按照董事会安排,开展其他检查评价工作。
5.对评价人员的要求
内控评价机构应充分考查候选评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评价人员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廉洁等基本原则,至少在某一类控制活动或内控要素方面具备足够的知识和经验,熟练掌握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并恰当地表达意见。
5.1 评价人员拥有的权利
5.1.1 查阅被评价单位与内控流程相关的全部资料;
5.1.2 访谈被评价单位与内控流程相关的各级人员;
5.1.3 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被评价单位进一步提供相关佐证
资料;
5.1.4 对信息系统评价时,有权获得最大查询权限;
5.1.5 对检查事项,有权要求被评价单位给予必要的积极配合。
5.2 评价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5.2.1 评价人员应充分了解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检查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实施情况,上级部门及审计或财务稽核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5.2.2 严格按照内控评价方案的要求进行评价,发现的问题应当
如实反映,及时沟通,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5.2.3 评价人员应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回避。
5.2.4 评价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评价单位以任何
形式赠送的礼金、礼品。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1.年度自我评价
1.1 年度评价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内控评价机构拟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上报董事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内容应包括评价范围、评价目的、评价重点、评价程序、抽样比例、人员组织、日程安排等。
1.2 评价工作底稿的设计和审核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收集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内控手册及相关制度,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设计评价工作底稿并报评价工作组组长审核。
1.3 实施现场检查测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按照内控评价方案对被评价单位进行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
1.4 认定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按照缺陷认定标准对缺陷等级进行初步认定,对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由责任单位进行分析,提出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影响程度及整改方案,经内控评价组复核后上报董事会审批。
1.5 缺陷的整改与验证
针对检查出来的内部控制缺陷,被评价单位应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对整改期限内确实无法整改的缺陷,应上报整改方案。内控评价机构应对被评价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公司对于认定的重大缺陷,应当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并追究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1.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控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报送经理层,经董事会审批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
1.7 年度评价的其他方式
年度评价也可以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实施,但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2.各分、子公司的自我评价
各分、子公司应参照《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各分、子公司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自我评价,对检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整改,评价报告及缺陷整改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内控评价机构备案。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1.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1.1 符合性测试
对重要业务或典型业务进行测试,按照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进行检查,确认有关控制点是否符合规定并得到认真执行,以判断内部控制的遵循情况;对某项控制的特定环节,选择若干时期的同类业务进行检查,确认该环节的控制措施是否一贯或持续发挥作用。
1.2 抽样法
抽样方法分为随机抽样和其他抽样。随机抽样是指按随机原则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其他抽样是指人工任意选取或按某一特定标准从样本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
1.3 个别访谈法
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或关键岗位进行单独访谈,以获取有关信息。1.4 调查问卷法
针对重要风险或控制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分别对不同层次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项目做出评价。
1.5 穿行测试法
通过抽取一份全过程的文件,来了解整个业务流程执行情况。
1.6 比较分析法
通过分析、比较数据间的关系、趋势或比率来取得评价证据。
1.7 标杆法
通过与公司外部相同或相似经营活动的最佳实务进行比较。
1.8 实地查验法
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以及对存货出、入库等控制环节进行现场查验。
1.9 重新执行法
通过对某一控制活动全过程的重新执行来评估控制执行情况。
1.10 专题讨论会法
通过召集与业务流程相关的管理人员就业务流程的特定项目或具体问题进行讨论及评估。
根据评价项目的不同,评价人员应当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价规则进行检查测试,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自带的检查/校验功能,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做出书面记录。2.控制测试的抽样要求
根据成本效益的原则,评价人员可采取抽样测试的方法,即:针对具体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从确定的样本总体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进而对业务流程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
样本数量和抽样方式,应根据测试的具体事项特点和评价人员经验确定,以保证样本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同时还应结合被评价单位的管理层级和产(股)权结构情况,覆盖足够的下属单位(子公司)数量和业务量。
2.1 最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