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9-29 20:37: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之规定,特制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情况
可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96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参与对象的具体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监事会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4711.26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不超过4711.26万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
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其放弃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份总数不超过6,561,635股,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总股本的 1.05 %。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并于2023年01月05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
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73,935股,最高成交价为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14,158.79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02月0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并于2025年02月03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5年04月30日,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87,700股,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8,4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561,635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2,760.036万股的1.05%。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合计为6,561,635股,最终购买股票数量以实际交易结果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购买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标的股票的数量和规模做相应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参与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7.18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购买价格为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7.18元/股。
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2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6.62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
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当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4、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或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届时的相关规定为准。
5、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及2026年,以2024年为业绩基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净利润(A)
对应考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