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5-09-29 20:37: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证券代码:0026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实施方案等要素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较长,存续期间受宏观经济周期、监管政策变化、二级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员工参与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合适的激励对象。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 96 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4711.26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711.26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股份总数不超过 6,561,635 股,占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总股 本的1.05%。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在履行本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提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会予以实施。
8、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9、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事项的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中,因朱大勇、刘卫华、胡品龙、曹吾娟、陈方明、王凯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除前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同时因上述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持有人保持独立性,且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
10、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机构,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释义......6
第一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11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14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架构及管理模式......18
第七章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5
第八章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6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8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9
第十一章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33
第十二章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4
第十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5
第十四章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36
第十五章其他重要事项......37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宏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 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华宏科技股票、公司股票、标的 指 华宏科技普通股股票,即华宏科技A股
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 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草案 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
持有人、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公司认定
合适的激励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 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
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2: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1、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业绩目标与长期激励紧密结合,激励员工努力创造价值,实现企业与员工的长期价值共享。
3、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打造人力资源优势,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