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致欧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9-29 19:59:3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致欧科技”、“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审阅了《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公司相关会议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原件都是真实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鉴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3. 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
4.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对于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告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批准与授权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履行了如下批准与授权程序:
1.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 2024 年 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内部向全体员工公示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部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如下批准与授权程序:
1.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向全体员工公示了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5 年 9 月

致欧科技301376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