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源化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9-29 19:58:49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 √
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1.04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
1.05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1.06 修订《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1.07 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或者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1、1.02、1.03 和 1.04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提案 2 表决通过是提案 1.01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参会时提供原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9:00-11:30,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祥、禹健雄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七)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博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博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
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