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9 19:49:45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3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及《关于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预案》。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力升先生、王桂猛先生、喻永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林艳女士、巴琦先生和彭桂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彭桂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第 100 条的规定,
公司章程应规定规范、透明的董事选聘程序。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尽快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鉴于公司本次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尚缺 2 名候选人,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加快非独立董事的补选,确保公司治理层和生产经营稳定。
林艳女士、巴琦先生、彭桂芬女士均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向公司承诺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选举情况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
人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力升先生:1985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6 月以人才引进方式到曲靖工作,曾在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东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
肖力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力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桂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2 月出生,云南财经
大学财政学学士。2006 年至今,先后任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高级业务主管、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高级业务主管;现任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曲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 7 月,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并获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
王桂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桂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喻永贤先生:1970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经
理;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公司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
任公司董事、副总及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公司副董事
长、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2019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罗平
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今,任罗平县锌电公司负责人。
喻永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25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喻永贤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巴琦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 11 月出生,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2005
年 7 月至今,先后就职于西安天正法律服务所,担任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英茂集团法务负责人,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 年 9 月至今,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5 年取得云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2022 年取得企业合规师执业能力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在律所主要从事企业收购并购及公司 A股上市业务项目,调查过上百家公司。
截至目前,巴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巴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艳女士:中国国籍,1979 年 5 月出生,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博士。
2009 年 12 月至今,先后任职于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挂职锻炼副总经理,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短期访问学者、副团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 年 6 月取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冶金工程高等学校教育资格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牵头建成云南省中老能矿分析与技术创新国际联合研发
中心,和云铝润鑫铝业共建云南省铝电解固废协同处理及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云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入选第五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
截至目前,林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