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兰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29 15:31:5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兰仕”、“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9月26日行使完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金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5.78元/股于2025年8月19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8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巴兰仕于2025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6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85.00万股)。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
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5.78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900.00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85.00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185.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200.00万股增加至8,485.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7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497.3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9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29,982.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4,479.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4,568.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1.15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国金证券已共同签署《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股 延期交付股 限售期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数(股) 数(股) 安排
(月)
1 国金资管巴兰仕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 887,198 887,198 12
资产管理计划
2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759,870 759,870 12
3 浙江国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恬留和66私 316,608 316,608 9
募证券投资基金
4 上海贝寅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贝寅研究精选4 253,287 253,287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磬晟联盈五号 189,965 189,965 9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北京珺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珺洲如意1号私 189,965 189,965 9
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深圳市祥意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祥意恒 189,964 - 9
盈价值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643 126,643 12
9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6,643 126,464 12
10 秋水高通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秋水 126,643 - 9
高通定远门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深圳前海智德盛金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126,643 - 9
伙)
12 深圳纳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盈秋实1 126,643 -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上海荣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荣晟屹霖 126,643 - 9
进取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 厦门冠亚创新肆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982 - 12
15 深圳市朗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朗溪3号私募证券 94,982 - 12
投资基金
16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63,321 - 9
合计 3,800,000 2,85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9或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2025年8月28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6377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2,85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7.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092.52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4年 5月 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2025年7月,公司与国金证券签署了《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金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储彦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