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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新材: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9:23:37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5-54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挂牌底价为 9,450万元(含增值税),挂牌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具
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本次出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
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标的资产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截至
公开挂牌最后期限,共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芜湖达成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成储运”),报价为人民币 9,450 万元(含增值税)。根据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达成储运即为受让方,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450
万元(含增值税),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标的产权转让。2025 年 9 月 26 日,公
司与达成储运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达成储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 19 号
4、法定代表人:李海光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690151057
7、经营范围: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搬运;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物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物流信息化系统及智能物流装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方及持股比例:李海光持股 60%、查丽持股 28%、芜湖市温芜诚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2%(李海光系达成储运实际控制人)。达成储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达成储运经审计的总
资产 10,197.12 万元,净资产 7,154.69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091.30
万元,净利润 1,713.50 万元。
10、达成储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五、《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芜湖达成储运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 38 号的部分土地、房屋、厂区配套设施及配电设备等资产。
3、转让方式、标的转让价款及其支付要求
(1)转让方式
本合同转让标的通过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
(2)转让价款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9,450 万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含增值税)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①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乙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③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乙方自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甲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乙方应配合办理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甲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乙方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过户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如果发生解除、变更或终止情况之一的,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并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备案。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资产出售所得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标的资产中部分厂房目前由本次交易买受人达成储运承租,鉴于交易完成后,承租方与资产所有权人将归于同一主体,该租赁关系将相应终止。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聚焦战略重点,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资产转让涉及的资产交付、过户等相关后续手续,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四季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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