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7:47:31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29 亿元,占 2025 年 1-6 月营业
收入的 124.22%。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信用风险政策对应收账款累计计提
1,525.65 万元的减值准备,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3 亿元。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3.17 万元,金额较小,
若应收账款回收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和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送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133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研究、核实,现就《工作函》要求补充披露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一、半年报显示,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 亿元,同比增
长 73.97%,公司称主要系黄山天目、青岛天目山、三慎泰宝丰较上年同期收入增加所致。此外,2025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024.78 万元、590.33 万元,均同比扭亏为盈。
请公司:(1)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半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开展主体、业务内容、开展期限、业务模式、毛利率、收入确认金额及方法、时点及其依据等,相关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合作期限、是否为新增、交易金额、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涉及);(3)结合不同业务板块运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财务数据等,量化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并结合问题(1)中不同业务板块的毛利率情况,补充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半年度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主体、业务内容、开展期限、业务模式、毛利率、收入确认金额及方法、时点及其依据等,相关业务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0,347.77 99.88
其他业务收入 11.97 0.12
合计 10,359.74 100.00
其中,公司 2025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是否
业务板块 业务开展主 业务内容 开展 业务模式 2025 年上半 2025 年上半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 属于
体 期限 年毛利率 年营业收入 方法 贸易
业务
河车大造胶囊 20 年 生产销售 40.97% 221.43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六味地黄口服液 25 年 生产销售 26.41% 933.06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黄山天目、 (无糖) 总额法
医药制造 嘉合医药 养阴清肺糖浆 7 年 生产销售 (注 3)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14.23% 33.02
(中成 其他中药产品 7 年 生产销售 51.04% 1.07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药、西药、
原料药) 母公司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29 年 生产销售 -0.52% 92.22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钾片
薄荷脑 10 年 生产销售 13.98% 1,487.73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黄山薄荷
薄荷素油 10 年 生产销售 15.42% 167.53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医药制造板块合计 19.61% 2,936.06
母公司、青 铁皮枫斗系列产品 22 年 生产销售 79.93% 3,243.10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岛天目山 (注 4)
大健康 白花蛇草水 2 年 销售商品 52.94% 44.47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是
青岛天目山 臻庭配制酒 2 年 销售商品 66.36% 643.56 (注 5)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是
其他大健康产品 2 年 销售商品 60.31% 112.13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是
深圳天目山 植物饮料 2 年 生产销售 35.06% 598.22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上海天目山 雾化精油 4 年 生产销售 37.69% 331.74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大健康板块合计 69.28% 4,973.22
三慎泰宝丰 中药饮片 8 年 生产销售 14.60% 2,066.97 总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否
商品流通 嘉合医药 药品批发 1 年 销售商品 100.00% 42.66 净额法 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是
及其他 天目山医疗 医疗器械 2 年 销售商品 100.00% 295.29 净额法 经客户验收合格确认收入 是
模拟医学 医学培训 2 年 培训服务 -882.53% 33.56 总额法 服务结束后确认收入 否
商品流通及其他板块合计 14.09% 2,438.48
主营业务合计 42.17% 10,347.77
注 1: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注 2:2025 年 7 月,因公司战略调整,公司子公司深圳天目山已不再从事销售植物饮料业务,将主营业务转为销售其他大健康产品;
注 3:2025 年 4 月公司子公司黄山天目与合作方新设具有 GSP 资质的销售公司嘉合医药,并通过嘉合医药代理销售自产的中成药产品,嘉合医药主
要身份为代理人,在单体报表上按照净额法确认。合并报表时对于本期实现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注 4:公司子公司青岛天目山作为母公司在北方设立的销售中心,代理销售母公司铁皮枫斗产品,青岛天目山主要身份为代理人,在单体报表上按照
净额法确认。合并报表时对于本期实现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注 5:公司子公司青岛天目山通过定制方式生产销售臻庭配制酒和白花蛇草水,具体而言,青岛天目山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定制合同,由供应商生产产
品并印制天目药业商标,产品生产完成后控制权即转移至青岛天目山。综上,青岛天目山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该项业务按照总额法进行核算;
注 6:公司子公司模拟医学 2025 年上半年毛利率为负主要系确认收入金额低于固定成本所致。
块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36.06 万元、4,973.22 万元和 2,438.48 万元,占比分别
为 28.37%、48.06%和 23.57%。各板块收入确认原则具体如下:
(1)医药制造板块
针对中成药、西药、原料药等商品的销售,公司根据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