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5 18:46:33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关联方贵州新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铂”)对业务进行调整,为便于前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业务的顺利承接,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需在 2025 年度原预计向贵州新铂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的额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交易关联方调整为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能”)及其子公司。除前述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发生变更外,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其他内容均不变。
2.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3.本次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邓竞先生、陶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湖南金能及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邓伟明先生、邓竞先生、陶吴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公
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调整公司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本次调整 2025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原预计在 2025 年度向贵州新铂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不含税)。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现由于贵州新铂业务调整,为保障公司有关业务顺利开展,公司需在 2025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即公司与关联方贵州新铂销售
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的业务调整为与关联方湖南金能及子公司开展。除前述关联交易实施主
体发生变更外,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次拟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调整前2025 调整后2025 2025年1-6 2024年度
关联人 年度预计关 年度预计关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月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联交易金额 联交易金额
调整前关联
按照独立交
交易主体: 销售商品
易原则,参
贵州新铂材 及提供行 10,100.00 0 0.44 0
考同类交易
向关联人 料科技有限 政服务
协商确认
出售商品 公司
或向关联 调整后关联
人提供的 交易主体: 按照独立交
销售商品
劳务 湖南中伟金 易原则,参
及提供行 0 10,100.00 0.44 0
能新材料有 考同类交易
政服务
限责任公司 协商确认
及其子公司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111MABN08W38J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邓伟明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檀金路 9 号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1 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邓竞持股 70%,长沙中伟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贵金属冶炼;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
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中伟金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邓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等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由交易双方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在前述审议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发生变更是根据关联交易双方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进行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仅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收入及利润来源亦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