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19:44:05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61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及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 万份股票
期权。
(六)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9,7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8,4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七)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2024 年 8 月 31 日、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849,287,360 股变动为839,489,360 股。
(九)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十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6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准确、数量无误。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