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19:43:30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5-062
盈 方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7 人。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731.50 万份;行权价格:6.32 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十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
票期权的授予工作,确定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2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 万份股票期权。
6、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9,79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8,4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7、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24 年 8 月 31 日、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完成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849,287,360 股变动为 839,489,360 股。
9、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十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各期行权比例 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第一个行权期 50%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第二个行权期 50%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等待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届满。
2、满足可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该项可行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权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该项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可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业绩考核指标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 〔2025〕6041 号),公司 2024 年营
第二个行权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或公司 2024 年净
业收入为4,081,308,642.91 元,相较公
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司2022年(营业收入3,124,204,179.77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
元)增长率为30.64%。
收入。
2、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满足该项可
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行权条件。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授予股票期权的54 名激励对象中,2
在满足公司层面考核要求后,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 象资格,公司已于 2024 年度注销完评价标准划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各行权期内,公司依 毕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0 万份股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 票期权;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
的比例,具体如下: 合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行权条
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其他仍然在职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 的47 名激励对象2024 年度个人层面
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
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行 行权比例为100%。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