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公告时间:2025-09-24 19:34:02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品茗科技
股票代码:688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莫绪军
通讯地址: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军
通讯地址: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陶李义
通讯地址: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李继刚
通讯地址: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新余灵顺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倪斌
通讯地址:新余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茗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莫绪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李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陶李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李继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指 新余灵顺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至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转让方
通智清研、受让方、 指 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收购人 伙)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协议转让、本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通智清研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
权益变动 指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2,552,212股,占公司总股
本15.920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自然人)
(1)姓名:莫绪军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20111******
(5)通讯地址:杭州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自然人)
(1)姓名:李军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42601******
(5)通讯地址:杭州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自然人)
(1)姓名:陶李义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41003******
(5)通讯地址:杭州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自然人)
(1)姓名:李继刚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420111******
(5)通讯地址:杭州市******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法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 新余灵顺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341925431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倪斌
成立日期 2015/6/18
注册资本 12653.4228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 2318 号民营科技园 1 栋 509 室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倪斌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杭州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引入对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认可的投资者。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未制定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品茗科技股票 46,300,541 股,占品茗科技总股本的 58.72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品茗科技股票 33,748,329 股,占品茗科技总股本的 42.804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 年 9 月 2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通智清研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合计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552,21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20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9.504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495,862,582.87 元。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通智清研将持有公司股份 12,552,212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206%,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 (股) 例(%)
莫绪军 19,755,726 25.0573 -3,942,115 -5.0000 15,813,611 20.0573
李军 7,909,576 10.0321 -1,977,394 -2.5080 5,932,182 7.5241
陶李义 5,228,694 6.6318 -1,307,173 -1.6580 3,921,521 4.9739
李继刚 4,330,145 5.4922 -1,082,536 -1.3730 3,247,609 4.1191
新余灵顺灵创
业投资合伙企 9,076,400 11.5121 -4,242,994 -5.3816 4,833,406 6.1305
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合计 46,300,541 58.7255 -12,552,212 -15.9206 33,748,329 42.8049
通智清研(北
京)科技产业 - - 12,552,212 15.9206 12,552,212 15.9206
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受让方合计 - - 12,552,212 15.9206 12,552,212 15.9206
注: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9 月 24 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莫绪军
甲方二:李军
甲方三:陶李义
甲方四:李继刚
甲方五:新余灵顺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通智清研(北京)科技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本协议中,上述任何一方当事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