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4 18:18:12
		
		
  证券代码:300848          证券简称:美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35号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319,429,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74.652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85,239,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19.92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91,520,1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68.1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13.398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27,909,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6.522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20人,代表股份27,909,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6.5227%。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120人,代表股份27,909,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27,887,627股的6.5227%。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仁鸿、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234,190,15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84,885,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4%;反对 347,8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1%;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555,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08%;反对 347,8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3%;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左笑冰律师、王丹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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