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华资实业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2 16:03:34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泉奶业”)拟向内蒙古景宏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农牧业”)出售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85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聚焦主业,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乳泉奶业拟向景宏农牧业出售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850.00 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3,850.00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2,376.62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1,473.38 万元
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详见本公告“五、交易
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之“(一)出售资
产协议的主要条款”之第 2 条。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1 内蒙古景宏农牧业有 100.00% 3,850.00
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内蒙古景宏农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50202MAEUEU868H
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5/09/12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东园村村口西侧 110 国
道北
主要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东园村村口西侧 110 国
道北
法定代表人 金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主营业务 动物饲养、牲畜销售、蔬菜种植
主要股东/实际 包头市腾龙凯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注册资本
控制人
公司与景宏农牧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景宏农牧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
交易标的的类型: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标的资产主要在 2003 至 2006 年投入使用,已计提折旧的年限为 19 至 22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建构筑物及场地处于部分出租部分闲置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账面原值 8,683.81 8,683.81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6,100.80 6,255.60
减值准备 0.00 0.00
账面净值 2,583.01 2,428.21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 是 □否
说明:2025 年 6 月 30 日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交易双方根据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5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屋建筑物和设备资产涉及的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汇誉中证评报字[2025]第 0012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3,827.88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850.00 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奶牛场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协商定价
定价方法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850.00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08/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单选) 其他,具体为:成本法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价值:3,827.88(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61.06%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3、评估方法的选择
(1)房屋建筑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市场法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可比实例的地区;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估价;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存在开发潜力的房地产估价;成本法适用于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情况下的房地产估价。
被评估的房屋建筑物是自建的牛舍、饲料库、兽医室、办公室、宿舍等养牛及配套用房,不属于商品房而是自用生产经营用房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房屋建筑物虽然已经部分出租但由于承租人先后多次发生变动,租金水平也持续下降,由于当地养殖场租赁市场不发达,难以获取类似租金信息,因此未来的租金收益和租赁期限等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
通过上述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确定采用成本法评估。
(2)机器设备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的相关规定,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拟转让的设备是用于养殖行业配套的设备,二手设备交易市场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交易信息难以获取,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上述设备未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因此和其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无法合理估测,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经上述分析,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
4、评估结果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的合计账面价值为 2,376.62 万元,合计评估价值为3,827.88 万元,增值额为 1,451.26 万元,增值率为 61.06%。
5、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评估价值变动原因:
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原因为自建的房屋建筑账面金额反映的是房屋建造成本,是以历史成本计价的,评估值所采取的重置成本为现行市场人工材料费,近年来人工费、材料费波动造成房屋建筑物的造价波动。折旧年限短于经济寿命年限造成。
(2)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的评估价值变动原因:
机器设备评估增值,原因为市场价格波动,折旧年限短于经济寿命年限造成。
6、前次评估报告结果与本次定价的差异情况说明
根据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的《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汇誉中证评报字[2025]第0005 号),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4,268.71 万元,评估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3,850.00 万元相差 418.71 万元。导致差异的原因如下:
(1)前次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基准日的不同导致标的资产的成新率也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