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双成: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9 18:54:34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ST双成 公告编号:2025-06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5 年9 月19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00 万股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800 万份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97 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93 元/份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限制
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
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 2,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468.975 万股的 4.82%。具体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9%。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 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3%。
3、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49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在各
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股 占本激励计划
合计数(万 合计数占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期权数 公告日公司股
股/份) 总数的比例
(万股) 量(万份) 本总额的比例
1 Li Jianming 董事、总经理 228.00 0 228.00 11.40% 0.55%
2 袁剑琳 副总经理 79.20 0 79.20 3.97% 0.19%
3 姚忠 副总经理 71.90 0 71.90 3.60% 0.17%
4 王旭光 财务总监 77.00 0 77.00 3.85% 0.19%
5 于晓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7.00 0 77.00 3.85% 0.19%
6 王蕊 副总经理 73.20 0 73.20 3.66% 0.18%
7 李媛 副总经理 70.00 0 70.00 3.50% 0.17%
8 王仕银 副总经理 76.00 0 76.00 3.80% 0.18%
9 李海艳 副总经理 63.80 0 63.80 3.19% 0.15%
10 艾一祥 副总经理 69.30 0 69.30 3.47% 0.17%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0 人) 885.40 0 885.40 44.27% 2.14%
二、中层管理人员(8 人) 314.60 0 314.60 15.73% 0.76%
三、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31 人) 0 800.00 800.00 40.00% 1.93%
合计 1,200.00 800.00 2,000.00 100.00% 4.82%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2)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权益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
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的限售/等待期和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解除限售
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本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将分 3 期解除限售/行权,各期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行权期 解除限售/行权安排 解除限售/
行权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行权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行权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行权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2025 年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或 2025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2026 年
2026 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
202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或 2025 年、
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 2027 年
2026 年、2027 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9,000 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行权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A(卓越)、A(优秀)、B(良好)、C(待
改进)、D(基本合格)、E(不合格)六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等级确定:
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