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6 20:32:53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8,857.49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50 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8,857.491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8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657.247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923.0769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6.6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570.5124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22.77%。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8,493.589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3.658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323.9017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1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0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84%。
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119.0662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072.8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251.1017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60.1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112.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9.84%。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328174062%,申购倍数为 3,047.16343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 1,923.0769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6.6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570.5124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22.77%。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657.247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493.5893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9.43%。初
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63.658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
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类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者名称 (股)
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1 联合动力 1 号战略配 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19,230,769 239,999,997.12 12 个月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事会(委托银华基金 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
2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 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 4,006,410 49,999,996.80 12 个月
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其下属企业
金一二零六组合)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3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 4,807,692 59,999,996.16 12 个月
(有限合伙) 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
其下属企业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4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3,205,128 39,999,997.44 12 个月
(有限合伙)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6,410,256 79,999,994.88 12 个月
伙)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6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6,410,256 79,999,994.88 12 个月
限责任公司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7 武汉壹捌壹零企业管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8,012,820 99,999,993.60 12 个月
理有限公司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8 芜湖奇瑞资本管理有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8,814,102 109,999,992.96 12 个月
限公司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9 宇通轻型汽车有限公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 4,807,692 59,999,996.16 12 个月
司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
属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0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 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