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晨乐资产)
公告时间:2025-09-10 18:39:46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芝药业
股票代码:300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GP496”)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4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4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通过协议转让增加股份比例 5%以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由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康芝药业22,758,000股流通股股票引起的,上述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康芝药业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晨乐佳享4号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GP496”)
上市公司、康芝药业、目标公司 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75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次权益变动 本5.0004%)协议转让给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
号:SGP496”)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宏氏投资 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名称: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GP4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3T109K
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26 日
经营期限:2016 年 2 月 26 日 至 2036 年 2 月 25 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494
股东及出资比例:王江 25%、崔海耀 20%、李盼盼 55%。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类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性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 国家或地区居
别 住地
留权
王江 执行董事、经 男 中国 北京 否
420106198412xxxxxx
理
李盼盼 监事 女 中国 132201199006xxxxxx 北京 否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宏氏投资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晨乐佳享4号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晨乐佳享4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 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 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康芝药业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GP496”)与宏氏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芝药业股份累计权益增加达到5.000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
二、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买卖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股数 持股比例 交易方向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 协议转让 在中国证券登 22,758,000 5.0004% 买入
有限公司-晨乐佳 记结算有限责 股
享4号私募证券投 任公司深圳分
资基金 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情况 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
股数(股)
(股) 例 本比例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22,758,000 5.0004%
限公司-晨乐佳享4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00% 22,758,000 5.000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 4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
(二)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按协议约定条件,将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22,758,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 5.0004%)的所有权及其全部从属权
利(该从属权利为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基
于前述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转让予乙方。若在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
发生除权,则标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格为5.34 元/股,甲方以 12152.772万元(大写:壹亿贰仟壹佰伍拾贰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的总价(股份转让总价)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 2275.8 万股股份。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22,758,000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0004%)。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按照以下进度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款:
1.乙方于上市公司关于本协议转让公告发布 10 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的 30%共计 3645.8316 万元(叁仟陆佰肆拾伍万捌仟叁佰壹拾陆元整),可分笔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