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9-09 20:09:48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3
第三章 存货跌价准备 ......4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6
第五章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
第六章 在建工程(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10
第七章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
第八章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程序 ......11
第九章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 ......13
第十章 资产减值准备损失核销 ......14
第十一章 监督与检查 ......19
第十二章 附则 ......19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核销的管理,加强公司资产减值管理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
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可变现净值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第三条 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减值,
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
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证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四条 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
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含为该项目准备的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商誉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作业区。
第二章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第六条 公司所指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备
用金)。
第七条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迹象包括:
(一)债务人发生破产、债务重组、资金链断裂等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
(二)债务人违约,未如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等情况;
(三)行业或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客户偿债能力下降;
(四)其他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第八条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原
则如下:
(一)母公司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与母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
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个别认定法特殊处理,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往来款项可能发生减值,则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三)对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四)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企业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账龄超过3年),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母公司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三章 存货跌价准备
第九条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
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按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存货的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希望;
(二)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销售价格;
(三)因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提供的商务或劳务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存货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表明该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一条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计提。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一)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产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公司产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供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生产成本资料等确凿证据为基础,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因素的影响。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二)在计算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对“估计售价”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有销售合同的,以合同价为售价;
2、没有销售合同的存货,以期末隆众资讯网等专业网站的报价、物资所属行业例行公布的地区价或法定物资交易中心公布的地区价中最高者为售价;
3、既没有合同价也没有上述报价的,则以最近一次的采购价作为售价;
4、积压一年以上且无法按原存货性质销售的,应以该项存货实际具有转让价值的部分(如组成材料等)确定售价。
(三)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二条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存
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结果表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定,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三条 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有
市价和无市价两种方式判断是否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 对于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亏损额超过年初净资产1/3以上;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市价按国内外证券交易机构当日公布的股票收盘价计算。如果期末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该日没有交易,其市价应按最
近交易日市价确定。
第十五条 对无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变化,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因产品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以单项资
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减值判断及计量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固定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该资产可能发
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该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该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该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7、其他表明该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公司以该资产当前实际状况为基础,合理预计该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在确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该资产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数量;
2、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有关资产使用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4、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表明可收回金额为
零:
1、因资源枯竭并且在未来不可能再利用的油气集输设施、输油气管线、储油设施等;
2、对于停止开发或停止生产并预计未来不可能再利用而废弃的厂区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章 在建工程(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第十八条 公司在建工程(含为该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
应当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