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9 18:32:13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厂区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2,683,5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6.57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维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傅建木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2,527,178 99.9499 102,700 0.0328 53,700 0.0173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12,529,978 99.9508 99,900 0.0319 53,700 0.017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得票数占出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 表决权的比
号 例(%)
3.01 选举张维建为公司第五届 311,735,712 99.696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选举黄世雄为公司第五届 311,740,390 99.698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选举吴端鑫为公司第五届 311,747,295 99.700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选举苏吉生为公司第五届 311,735,588 99.696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选举张奇炜为公司第五届 311,735,691 99.6968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得票数占出席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 权的比例(%)
号
4.01 选举戴仲川为公司第五届 311,744,386 99.6996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选举曾繁英为公司第五届 311,736,293 99.697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选举黄种杰为公司第五届 311,739,529 99.698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选举张维建为
3.01 公司第五届董 27,992,385 96.7247 / / / /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黄世雄为
3.02 公司第五届董 27,997,063 96.7409 / / / /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吴端鑫为
3.03 公司第五届董 28,003,968 96.7647 / / / /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苏吉生为
3.04 公司第五届董 27,992,261 96.7243 / / / /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张奇炜为
3.05 公司第五届董 27,992,364 96.7246 / / / /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戴仲川为
4.01 公司第五届董 28,001,059 96.7547 / / / /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曾繁英为
4.02 公司第五届董 27,992,966 96.7267 / / / /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黄种杰为
4.03 公司第五届董 27,996,202 96.7379 / / / /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4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通过;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4。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志强、刘玉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刘玉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