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20:28:1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以及公司董事鞠万金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以及公司董事鞠万金先生减持计划期
限已届满,窦晓月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 28,192,9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1%;鞠万金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6,220,3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为 2,693,600 股;公司董事鞠万金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为 1,805,078 股。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公司董事鞠万金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
股东名 股东身份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份来
称 方式 (元/股) (股) 的比例 源
(%)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5-051
2025 年 6
窦晓月 持股 5% 集中 月 6 日至 15.35 975,000 0.36 公 司 首 次 公
以上股东 竞价 2025 年 9 开 发 行 前 股
月 5 日 份 及 首 次 公
2025 年 6 开 发 行 后 资
鞠万金 董事 集中 月 6 日至 15.59 1,000,000 0.37 本 公 积 转 增
竞价 2025 年 9 的股份
月 5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167,985 10.77 28,192,985 10.41
窦晓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67,985 10.77 28,192,985 1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7,220,312 2.67 6,220,312 2.30
鞠万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5,078 0.67 805,078 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15,234 2.00 5,415,234 2.00
注:1、本公告中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为 269,362,915 股(股份总数 271,906,715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543,800
股)。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906,715 股变更为 270,916,968 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持有公司股票余额为 0 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270,916,968
股(股份总数 270,916,96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0 股)。
故本公告与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6)中所涉比例差异系不同时间节点的总股本基数差异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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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若上述股东后续发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行为,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