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3 18:22:43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9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9 月 3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3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18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2 人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以 11.1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73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2 人,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高级管理人员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已在 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四)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 万股。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不设置预留权益。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18 元。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涉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及的限制性股票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王颖哲 总经理 20 11.56% 0.15%
2 宣迎东 财务总监 15 8.67% 0.11%
3 杨晶晶 董事会秘书 15 8.67% 0.11%
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50 28.90% 0.37%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 19 人) 123 71.10% 0.92%
合计 173 100% 1.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制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八)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下列考核指标达成其一即可。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业绩考核指标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相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相应
应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触发值(Bm) 目标值(Bn)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2025 年度 10% 15% 3% 8%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2026 年度 28% 40% 20% 32%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2027 年度 48% 68% 38% 58%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以 剔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准)数值作为计算依据(由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对应考核年 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的确定方法如下所示:
考核指标 指标完成度 指标对应解除限售比例(M)
A≥An M1=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m≤A<An M1= 70%+(A-Am)/(An-Am)×30%
A<Am M1=0%
B≥Bn M2=100%
净利润增长率(B) Bm≤B<Bn M2= 70%+(B-Bm)/(Bn-Bm)×30%
B<Bm M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X=MAX(M1,M2)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两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