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3 15:44:42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臣实业”)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威达”)、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其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奥威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签订了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对
其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最近
担保方 2025 年度 保前对 本次 后对被担 剩余可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经审批担 被担保 担保 保方的担 用担保 率
例 保额度 方的担 金额 保金额 金额 (未经审计)
保金额
丽臣实业 丽臣奥威 100% 24,000 19,000 - 19,000 不超过 31.42%
5,000
丽臣实业 上海奥威 100% 18,000 15,000 - 15,000 不超过 68.36%
3,000
丽臣实业 上海丽威 100% 5,000 - - 0 不超过 56.59%
达 5,000
丽臣实业 广东奥威 100% 26,000 10,000 8,000 18,000 不超过 46.78%
8,000
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4、法定代表人:湛建军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加工、产销:洗涤用品、日用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奥威 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874.57 63,728.09
负债总额 32,001.13 29,810.87
净资产 36,873.44 33,917.22
营业收入 195,813.06 108,606.01
利润总额 6,922.28 1,693.44
净利润 6,692.98 1,930.68
9、广东奥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签订了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DB08210120250825134013】,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3、被担保人: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最高额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8 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325.45 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长沙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