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2 17:24:43
股票代码:600653 股票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5-030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华控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参与设立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基金”),占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5%。
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母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新致”),有限合伙人为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中国”)、 申华控股、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晟驭”)、辽宁粤科科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粤基金”)。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公司为同一控制人控制,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本次认购基金份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都波、范凯已
回避表决,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本届独立董事专门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把握汽车产业链向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的市场机遇,加快推进公司在先进制造和科技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并拟与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宝马中国、金杯汽车、沈汽晟驭、辽粤基金签署《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或“本协议”)。本次交易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8 亿元,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宝马中国认缴出资 22,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金杯汽车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沈汽晟驭认缴出资人民币 10,2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辽粤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200 万元;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粤科母基金、沈汽新致各认缴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 条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44%,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申华控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沈汽新致及有限合伙人中金杯汽车、沈汽晟驭与本公司同为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该等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YU9LG0Y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5-15 号 4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凯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3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沈汽新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990.19 3,016.16
净资产(万元) -127.69 -52.55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81.60 132.74
净利润(万元) -75.14 -164.77
资信状况:沈汽新致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2、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067P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 38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冯圣良
注册资本:130455.855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4 年 0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及配件制造,汽车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8. 62%)、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7%)及本公司(持股0.02%)合计对金杯汽车间接持股 23.71%,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 76.29%。
主要财务数据:金杯汽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92,608.95 364,326.51
归母净资产(万元) 149,749.98 139,460.60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213,221.16 436,617.49
归母净利润(万元) 10,289.38 38,187.56
资信状况:金杯汽车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3、沈汽晟驭(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E9AQCK6A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 15-15 号 4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范凯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5 年 0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沈汽新致(沈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沈汽晟驭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已披露其股东方沈汽新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资信状况:沈汽晟驭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三、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149758047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 95 号交通局大楼 9 楼 909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铁瑛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8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基金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
基金管理人资格: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13098。
主要财务数据:粤科母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52,844.85 50,055.70
净资产(万元) 28,779.39 24,489.65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5,764.82 10,102.38
净利润(万元) 4,289.74 5,114.02
资信状况:粤科母基金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粤科母基金为协议主体辽粤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粤科母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名称:宝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PG550B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 1 号楼 B 座 29 层 A1 单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