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利通电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更正补充通知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1 17:04:44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更正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3. 原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629 利通电子 2025/9/10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电子”、“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及 2025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在上述董事会召开后,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以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修订,详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9 月 1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公司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为优化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效率,拟将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后,并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的原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两
项议案替换为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两项议案,并提交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其余议案保持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 8 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5 日
至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
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道峰 √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道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