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8:19:07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379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295.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293.73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32.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8,654.61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3,554.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15,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4,562.26
项目投入 B1 239,515.64
利息收入净额 B2 7,170.37
补充流动资金 B3 40,000.00
截至期初累
计发生额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B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5 287,013.66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B6 -
项目投入 C1 13,331.44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5.70
补充流动资金 C3 -
本期发生额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C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C6 13,432.98
项目投入 D1=B1+C1 252,847.0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386.08
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40,000.00
截至期末累
计发生额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5=B5+C5 287,013.66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D6=B6+C6 13,432.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D6 28,654.6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28,654.61
差异 G=E-F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13,554.61 万元(见本报告之“二(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的说明),理财专户存放余额 15,100.00 万元(见本报告之“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的说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432.98 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详见本报告之“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0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虹清源”)、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万润”)、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鲁北分公司、保
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结存、24 万吨/年
司十堰分行 127906460310666 56,699,159.62 磷酸铁锂联产 24 万吨/年磷
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5010100100572594 57,731,160.92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24
司十堰分行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5010100100577647 0.00 募集资金结存
司十堰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76810100100670617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24
司滨州分行 9,059,782.4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7190100100267245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24
司深圳文锦支行 5,307,838.72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3001009660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24
司鄂州支行 6,748,177.18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合 计 / 135,546,118.89 /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415010100100577647 账户已于 2025 年 6 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