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6:14:08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5-06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02.00 万股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公告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公告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 年 7 月 17 日
2、授予价格:22.17 元/股
3、授予数量:202.00 万股
4、授予人数:21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售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尤卫民 董事、副总经理 95.00 47.03% 0.99%
2 张文泉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14.85% 0.31%
3 潘萍 董事 2.00 0.99% 0.02%
4 王健 副总经理 10.00 4.95% 0.10%
5 常俊 董事会秘书 3.00 1.49% 0.03%
6 冯莉 财务总监 2.00 0.99% 0.02%
其他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子公司核心 60.00 29.70% 0.63%
人员(15 人)
合计 21 人 202.00 100.00% 2.11%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性质、限售期安排及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的设定考虑了授予对象对于公司成长的贡献度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长期性,更好地调动授予对象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以下指标: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5 年底前,千吨级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量产合格产品并在 H
UD 领域、医药包装领域和镜头领域三个领域中至少有两个领域取
得客户验证通过,2025 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吨以上;
2、2025 年底前,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正式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
域实现销售。
3、2025 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4.80 亿元。
1、2026 年底前,潜江基地年产 1 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合物)项目完成主体设备安装,2026 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
售量达到 1,000 吨以上;
2、2026 年,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低于 5.50 亿元。
1、2027 年底前,潜江基地年产 1 万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合物)项目实现量产,2027 年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的销售量达到
3,000 吨以上;
2、2027 年,净利润达到 5000 万元以上。
注:1、高耐热树脂在潜江基地正式投产并在航空航天领域实现销售后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2、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无锡阿科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 110C000246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公司已收到 2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
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44,783,400.00 元(大写:肆仟肆佰柒拾捌万叁仟肆佰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0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2,763,400.00元。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95,700,121.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并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2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720,121.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97,720,121.00 元。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00 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