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20:15:20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4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王锡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43,022,09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3,202,5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39,819,59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22%。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青岛农
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1.00 2,632,972,526 99.6198% 8,735,433 0.3305% 1,314,133 0.0497% 通过
司不再设立
监事会的议
案
关于修订《青
岛农村商业
2.00 银行股份有 2,514,915,050 95.1530% 126,333,209 4.7799% 1,773,833 0.0671% 通过
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修订《青
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3.00 2,633,186,426 99.6279% 8,159,633 0.3087% 1,676,033 0.0634% 通过
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青
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4.00 2,633,261,276 99.6307% 8,069,633 0.3053% 1,691,183 0.0640% 通过
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
5.00 2,513,856,850 95.1130% 128,417,842 4.8588% 747,400 0.0283% 通过
并金乡蓝海
村镇银行并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
并平阴蓝海
6.00 村镇银行并 2,633,087,826 99.6241% 9,192,866 0.3478% 741,400 0.0281% 通过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
并日照蓝海
7.00 村镇银行并 2,633,097,826 99.6245% 9,176,866 0.3472% 747,400 0.0283% 通过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
庆金先生为
8.00 第五届董事 2,633,064,176 99.6232% 8,246,233 0.3120% 1,711,683 0.0648% 通过
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上述第 1.00、2.00、3.00、4.00、5.00、6.00、7.0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是普通决议案,
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决情
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关于选举王庆金先生为
8.00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73,676,176 99.2242% 8,246,233 0.6424% 1,711,683 0.1333% 通过
的议案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桂敏、陈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