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万林物流: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飞)

公告时间:2025-08-28 19:37:3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林物流
股票代码:603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飞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 第 15 号 — — 权 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和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5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万林物流、标的公司 指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飞
苏瑞投资 指 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苏瑞投资持有的万林物流77,606,585股
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万林物流总股本
的12.95%。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黄飞)》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飞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40803************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和计划
一、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投资计划的安排,并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苏瑞投资持有的万林物流无限售流通股77,606,585股,占万林物流总股本的12.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7,606,5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苏瑞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
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苏瑞投资持有的万林物流无限售流通股77,606,585 股,占万林物流总股本的 12.95%。
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黄飞
(1) 股份转让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流通股【77,606,585】股, 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2.95】%。
2、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4、甲乙双方均认为本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含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甲 方所持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 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益。
(2) 股份转让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4.941】元/股,总价款为【383,454,137】元(大写:【叁亿捌仟叁佰肆拾伍万肆仟壹佰叁拾柒】元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

2、 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分期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1) 乙方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亿】元支付到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应在2025年11月30日之前,将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1.5亿】元
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应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将剩余股份转让款人民币【83,454,137】
元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3) 股份过户
1、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且乙方付清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之日,共同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自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 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 登记手续,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甲方自配合乙方向相关机构申请 办理过户之日起,即视为甲方完成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交付义务。
2、甲乙双方应按时提交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
3、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将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并记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4) 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签署本协议已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同意和授权,并符合其公司章 程、细则、规定或其他适用的文件的规定,同时甲方也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 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甲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上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甲方有权处置标的股份。
4)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真实,其对乙方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误导或重大遗漏。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签署本协议已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同意和授权,并符合其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或其他适用的文件的规定,同时乙方也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2)乙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及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条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4)乙方保证其用于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甲方和乙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协议一方或双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2)一方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协议解除或双方签订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3)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4、若本股份转让协议或股份变更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审核批准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文件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除外。
(6)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解除本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若甲方逾期返还的,应按照逾期返还金额的0.0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解除本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收取的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如有剩余,应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部分的价款。若甲方逾期返还的,应按照逾期返还金额的0.03%/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3、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股份转让价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0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但逾期超过30日,乙方仍未付清款项

ST万林60311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