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8 18:30: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富淼科技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64.0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35.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 实际投入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额 总额
年产 3.3 万吨
水 处 理 及 工
业 水 过 程 专 项目待支付采
1 用 化 学 品 及 28,700.00 8,955.77 6,807.31 -2,148.46 购尾款
其配套 1.6 万
吨 单 体 扩 建
项目
950 套/年分离
2 膜 设 备 制 造 10,800.00 3,622.79 3,662.19 39.40 [注]
项目
3 研 发 中 心 建 6,900.00 1,960.95 78.00 -1,882.95 项目待支付采
设项目 购尾款
信 息 化 升 级 项目尚在建设
4 与 数 字 化 工 8,635.23 8,635.23 1,505.60 -7,129.63 中
厂建设项目
张 家 港 市 飞
翔 医 药 产 业 项目尚在建设
5 园配套 7600 10,825.26 10,825.26 1,973.93 -8,851.33 中
方/天污水处
理改扩建
张 家 港 市 飞
翔 医 药 产 业
园配套 4,000 项目尚在建设
5.1 方/天污水处 8,600.07 8,600.07 1,973.93 -6,626.14 中
理 中 水 回 用
与 零 排 放 改
扩建
张 家 港 市 飞
5.2 翔 医 药 产 业 2,225.19 2,225.19 - -2,225.19 项目尚在建设
园 新 建 配 套 中
3,600 方/天污
序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 实际投入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额 总额
水处理项目
6 补 充 流 动 资 11,000.00 10,035.92 10,079.88 43.96 [注]
金
合计 76,860.49 44,035.92 24,106.92 19,929.00
[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其系“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7600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的子项目之一。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渠环
保”)负责建设,总投资 2,225.19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 1
套 3,600 方/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装置,装置采用“调节池+AAO+MBR+化学除磷”工艺,以配套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规划,处理园区医药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要求,达标尾水最终排入附近河道。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苏环建[2022]82 第 0148
号)及其对应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苏环许可[2022]7 号),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 2,225.19 万元。
(二)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投项目的推进工作,积极推动相
关建设进程。项目前期,公司已完成多项关键审批程序: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公司取得“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的备案证
批复(张凤申备〔2021〕141 号),并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成功获得入河排污口设
置行政许可(苏环许可〔2022〕7 号),随后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正式取得环评
批复(苏环建〔2022〕82 第 0148 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始终审慎规划募投资金使用,积极推动前期项目规划与设计等准备工作,全力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鉴于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的实际招商进度不及预期,该项目的实际需求与预期存在差距,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推进节奏。2025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张家港飞翔医药产业园通知,因该园区总体规划布局的节奏调整,原定由我司实施的“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将由飞翔医药产业园区收回,并转由国资企业投资建设。
基于上述客观情况,为遵循审慎使用及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实施“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手续移交与权益处置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终止后,剩余
募集资金 2,270.83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
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根据当前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经营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和“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7,600 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中的子项目“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4,000 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
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 2025 年第四季度 2027 年第四季度
项目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7600 方/天污水处理改扩建——
2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2025 年第四季度 2027 年第四季度
4,000 方/天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与
零排放改扩建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现将延期原因说明如下:
1.“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因整体工作体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实际落地复杂度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主要信息化及数字化模块未能按原计划全面启动,导致该募投项目整体投入进度受到影响;此外,随着当下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的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2024 年四季度以来,公司调整论证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整体规划,该募投项目相应地根据规划适配调整,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滞后,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因此,公司经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科学的投资原则,拟将“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