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24:08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3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78 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以 6.7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及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1、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81,200,00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860,066 股 后 的 股 份 数 量
179,339,9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涉及派息事项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78-0.0989734=6.6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