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15:08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4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3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9,763,2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353,980.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出具了“苏公 W[2022]B086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26,762,655.47 元,募集资金余额 633,887,328.35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94,353,980.82
加:未置换的自有资金支付的 IPO 发行费用 964,826.71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8,462,655.47
减:补充流动资金 288,3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 5,197,727.39
加:已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 60,133,987.80
减:手续费支出 538.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33,887,328.35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19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43,887,328.35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
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43 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64,02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3.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73.71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2,850,021.8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7,149,951.88 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3]B070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105,386,112.54 元,募集资金余额 117,280,466.63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17,149,951.88
减: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5,410,799.75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9,975,312.79
加:累计利息收入 3,759,968.10
加: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 2,126,396.92
减:手续费支出 14,775.77
减:汇兑损益 354,961.9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7,280,466.63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17,280,466.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账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2071018800048082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 408450100100223958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405007880170000069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78010122001189731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开户主体 开户机构 账号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扬名支 10632901040021169(人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 民币币种)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1113013627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人民币币种)
NRA1113013643
ACT TECHNOLOGY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人民币币种)
SG PTE.LTD. 区支行 NRA1119013602
(美元币种)
Taclink(Thailand)Co.,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 100000301062974
Ltd. 行 (美元币种)
Taclink (Thailand)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拉察达分 100000301207865
Co., Ltd. 行 (人民币币种)
NRA1113013848
Taclink (Thailand)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 (人民币币种)
Co., Ltd. 区支行 NRA1119014013
(美元币种)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