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15:16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5-043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总会计师杨凌浩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杨凌浩先生,男,1974 年 9 月生,经济学学士,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部担任会计,1999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先后担任会计、总账核算主任、会计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在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会计师,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中国广核美亚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2015 年 2 月
至 2017 年 11 月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3 年 7 月 17 日
至今担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杨凌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