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11:29
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转债代码:113654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充包装材料业务产能,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我国国民经济稳健发展,包装产业总体发展趋势良好
近年来,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地缘政治冲突等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下,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偏弱,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挑战,但依托国家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企业信心等一系列战略举措,宏观经济发展较为稳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约为 1,349,084 亿元,比上年增长 5.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 487,895 亿
元,同比增长 3.5%。食品消费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8,411 元,同比增长 5.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 29.8%。
包装行业是各产业进入流通领域的重要桥梁。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为包装行业的发展提供较为良好的宏观市场环境,产业整体发展趋势良好。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数据,2024 年我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 1.9 万家,从营业收入
来看,2019 年到 2024 年我国包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完成营业收入从 1.3 万
亿元增长到了 2.07 万亿元,累计完成利润总额 975 亿元。
2、我国传统制造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推动包装设备市场需求升级
2021 年 12 月,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了
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的重要性。2023 年 12 月,国家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轻工、机械等传统制造业占全部制造业的比重近 80%,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重要基础,要求传统制造业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对于包装机械行业而言,作为机械设备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包装产业的上游关键领域,包装设备的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是行业内技术创新以及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推动包装设备向高度自动化、高效化、智能化、节能化趋势发展,将有效提升我国包装设备的市场竞争力,缩短与利乐等国际包装设备巨头的技术差距,从而实现我国包装机械行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
对于食品行业而言,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安全性、包装体验与功能性的高度关注,行业对自动贴标、防菌密封、可追溯编码等功能性包装设备提出更高标准。如市场对预制菜、小食品及坚果类高端包装需求明显提升,推动上游包装设备智能化及柔性化升级。
3、我国本土包装设备厂商实力不断增强,智能包装设备加速走向全球市场
目前,以瑞典利乐、德国克朗斯、德国博世为代表的国外厂商通过提供大型、成套、高精度的单机设备和智能包装生产线,占据了全球包装机械市场的主导地位,同时也占据了我国高端包装设备市场的主要份额,以公司为代表的本土厂商市场占有率还相对较低。
近年来,我国包装设备厂商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部分领先企业的技术已逐渐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凭借制造端成本及本土化服务优势,国产包装设备厂商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产品市场接受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乳制品、精酿啤酒等高端饮料等领域内取得了市场突破,并实现对德国、美国、意大利等传统包装设备强国市场的出口。
未来,在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我国本土包装机械厂商在技术研发方面的积极投入,行业整体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具备智能化、高品质、高性价比等特点的国产包装设备产品将加快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并有望进一步深入全球市场,分享全球包装机械行业增长机遇,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机遇,推动主营业务增长
包装设备是包装行业的关键上游领域,具有庞大而稳定的市场需求。根据全球市场调研机构Technavio 数据,2024年全球包装设备市场规模约为613亿美元,预计到 2029 年将增长至 769 亿美元。在国内市场方面,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行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发展最快、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包装设备市场。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 数
据,2024 年我国包装设备市场规模约为 79.32 亿美元,预计到 2030 年将增长至
144.28 亿美元,2025–2030 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约为 6.9%,具有良好的增长前景。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目前在包装设备领域已经形成了包含 40 多个产品种类、400 多种规格型号的产品体系,并在广泛的下游市场中积累以大中型品牌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资源,形成了较强的品牌示范效应。近年来,通过对固态食品、啤酒、乳制品、新型饮料等下游市场的开拓,公司包装设备产品销量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部分产品面临较为明显的产能瓶颈。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主要包装设备产品生产能力,充分把握国内外包装市场需求增长机遇,推动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
2、强化经营规模效应,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经过前期的快速发展阶段,近年来全球包装行业总体需求增长放缓,包装机械行业内竞争有所加剧。此外,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下游客户价格敏感度提升等因素影响,包装机械行业盈利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
作为国内包装机械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已通过提高市场覆盖面,扩大业务规模,逐步实现规模效应,成本控制能力较强。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发挥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降低边际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从而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近年来,公司充分发挥产品系列化、成套化和定制化优势,加大对啤酒、乳制品、食品饮料等下游领域市场的开拓,在标准单机设备产品的稳健发展基础上,加快智能包装生产线的快速渗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推动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24 年,公司包装设备全年新签订单金额约 45 亿元,主营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需求随之增长,同时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净现金周转天数逐渐增加,营运资金压力进一步凸显。通过本次发行,将有效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并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在未来复杂的全球市场竞争环境中的财务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需求的增长,依靠公司自有资金较难满足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无法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用于“年产 3500 台套数字智能固态食品包装装备项目”。公司需通过外部融资来支持项目建设,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公司处于稳定增长期,业务发展较快,资金需求量较大。如果通过债务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额度有限且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一方面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
率攀升,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会影响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扩大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能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健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减轻财务风险。同时,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运营以及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张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选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