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7:07:54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185,7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374,94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6,319,811.3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8,055,128.68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2年8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386,55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6,166.86
项目投入 B1 57,809.9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56.09
利息收入净额 B3 2.23
项目投入 C1 779.6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0.97
项目结项结余资 C3 0.07
金转出
项目投入 D1=B1+C1 58,589.5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97.06
项目结项结余资 D3= C3 2.30
金转出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8,772.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772.04
差异 G=E-F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五芳斋”)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成都五芳斋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9月23日,公司、湖北五芳斋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47597519[注1] 湖北五芳斋食品 163,781,954.70
限公司嘉兴分行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9650188000375770 浙江五芳斋实业 23,938,398.15
限公司嘉兴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6609671[注1] 浙江五芳斋实业 - 已注销
限公司嘉兴分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399901040071092 浙江五芳斋实业 - 已注销
限公司嘉兴分行 [注2] 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500200101201002 浙江五芳斋实业 - 已注销
司嘉兴分行 83648[注3]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40680292001574 成都五芳斋食品 - 已注销
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45[注4] 有限公司
合计 187,720,352.85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立的用于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6609671)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出。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变更后新项目的开户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专户账号为 647597519;
注 2: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结余利息收入 0.25 万元已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注 3: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结余利息收入 1.98 万元已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注 4: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结余利息收入 653.53 元已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仓储物流的配套能力,提升公司仓储物流和包装加工的效率,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中子项目信息化升级有利于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现有业务流程,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有利于整合线下线上销售渠道数据,有效管控全渠道销售体系,并整合内部及媒体资源,实现各类产品精准营销,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但不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公司将“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利息收入653.53元转存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