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6:40:3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90 公司简称:亚通精工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日,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65%。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期,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亚通精工 60319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典进 曲永亮
电话 0535-2732690 0535-2732690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
区玉海街6898号 区玉海街6898号
电子信箱 yatongzqb@yatonggroup.com yatongzqb@yatonggrou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849,171,671.82 3,670,502,476.55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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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35,390,105.55 2,102,133,397.00 1.5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828,508,749.95 893,746,620.65 -7.30
利润总额 69,467,823.24 95,751,817.04 -2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2,750,414.40 79,435,386.16 -33.5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4,255,763.14 76,257,318.78 -41.9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4,829,888.21 -165,548,902.75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48 3.78 减少1.3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 0.66 -33.3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4 0.66 -33.33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08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焦召明 境内自 31.94 38,333,456 38,333,456 无
然人
焦显阳 境内自 14.74 17,692,364 17,692,364 无
然人
焦扬帆 境内自 14.74 17,692,364 17,692,364 无
然人
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 其他 4.31 5,166,234 5,166,234 无
伙)
天津中冀信诚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 0.67 807,000 无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 其他 0.53 635,391 无
企业(有限合伙)
殷小明 境内自 0.5 600,000 无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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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现实 境内自 0.5 596,102 596,102 无
然人
袁明新 境外自 0.34 402,300 无
然人
杨利伟 境内自 0.26 310,00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焦召明为焦显阳、焦扬帆的父亲,莱州亚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焦召明为莱州
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焦显阳、
焦扬帆为莱州亚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焦现实之父焦兰晓为焦召明之弟。除此之外,未知其他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