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5:32:52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