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7 19:34:4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高骨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41.4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36.2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2.23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773.7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228.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 121,838.85 106,211.32 78,028.4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79.44 30,079.44 30,000.00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775.86 51,775.86 30,200.00
合计 203,694.15 188,066.62 138,228.4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谨慎研究,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在骨科集采政策的影响下,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动态,调整了产品研发规划,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上海及武汉实施地点的新增,研发方向覆盖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类主营系列产品,重点推进脊柱微创、3D 打印、颅颌面修补等高附加值产线的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脊柱微创产线整合了骨科内镜产品、骨科微创耗材和能量有源产品,逐步形成整体解决方案;3D 打印PEEK 颅骨板已初步量产,充分体现了个性化治疗效果。未来公司将持续围绕新术式、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3D 打印技术等领域重新进行优质项目和产品的拓展和布局,并加强医工合作,技术转化,充分发挥临床终端的创新能力和实际需求,促进创新项目落地。然而,在项目落地过程中临床需求、政策发展等因素造成创新产品研发取证、商业转化周期较长、进度缓慢,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和投资进度较预期计划有所延后。公司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澍 唐逸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