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9:22:40
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45,887股,因此公司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84,047,921股×0.24元/股=44,171,501.04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4,171,501.04元/184,893,808股*10=2.389020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44,171,501.04元/184,893,808股=0.238902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89020元/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 股减
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后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为 845,887 股,按公司总股本 184,893,808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股本 184,047,92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44,171,501.04 元。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
内 容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 指定 信 息 披露 媒体及 巨 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45,887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并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845,887 股后的 184,047,9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 红( 含 税 ) =现 金 分 红总 额/ 总股 本*10=44,171,501.04 元/184,893,808 股
*10=2.38902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44,171,501.04 元/184,893,808 股=0.238902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89020 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4.60 元/股,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80 元/股;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3.10 元/股;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0.79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64 元/股;2023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1.39 元/股;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99 元/股;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72 元/股;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49 元/股;2024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0.12 元/股;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9.8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丰泽道 5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贝贝
咨询电话:022-87986666
传真电话:022-87987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2、《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