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7 17:18:3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孙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孙薇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孙薇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孙薇女士符合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孙薇女士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提名何雨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审查何雨霏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何雨霏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何雨霏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何雨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