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时间:2025-08-27 16:31:4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8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7
第二节 董事会 ...... 30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6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9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8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9
第一节 通知 ...... 49
第二节 公告 ...... 4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2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4
第十一章 附 则 ......5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华盛有限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03677712B。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 万股,股票
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HSC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9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本章程中规定的或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管理为根、先机为赢。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治理;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共计 30 名。上述股东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
份公司时,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止 2019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
7,500 万股。
上述发起人股东持股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16,234,150 21.65%
2 沈锦良 11,979,900 15.97%
3 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45,850 11.53%
4 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41,675 11.39%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5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5,208,300 6.94%
6 苏州汇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8,300 6.94%
7 沈鸣 4,033,950 5.38%
8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66,700 4.76%
9 常州中鼎天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5,025 4.17%
10 李伟锋 1,366,600 1.82%
11 徐美兰 1,350,000 1.80%
12 袁洋 983,950 1.31%
13 林刚 981,350 1.31%
14 沈刚 883,950 1.18%
15 袁玄 883,950 1.18%
16 许金来 500,000 0.67%
17 张先林 394,800 0.53%
18 张雪梅 373,650 0.50%
19 顾建伟 120,000 0.16%
20 郁慧祺 100,000 0.13%
21 许智敏 100,000 0.13%
22 沈银良 91,650 0.12%
23 沈 强 64,100 0.09%
24 朱解元 56,400 0.08%
25 张丽亚 56,400 0.08%
26 任国平 50,000 0.07%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27 万保坡 50,000 0.07%
28 杨志勇 26,850 0.04%
29 孙昌标 14,100 0.02%
30 吴金初 8,400 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