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6:06:39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2,987,738.9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3]427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47,361,253.74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350,119,902.85 元,2025 年上半年度使用 97,241,350.89 元,
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24,938,661.33 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后的净额 29,312,176.16 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28,739,261.33 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 696,199,4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民爆”)已在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业务便利性,2024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资金账户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
全部转存至公司在华兴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已于 2023 年 8 月与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代为签订);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民爆、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注: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代为签
订);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就新设立的专户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代为签署);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民爆、国信证券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爆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及全资孙
公司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已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与工商银行深
圳福永支行、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公司、子公司惠州民爆及全资孙公司惠州惠南恺民科技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与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由于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代为签署)。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4 年 11 月,公司将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号:15515225810041)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注销后,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公司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民爆光电 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 4000093119100557362 活期存款 85,360,697.91
民爆光电 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 743277239064 活期存款 15,277,651.07
民爆光电 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4403040160000423232 活期存款 1,114.2
惠州民爆 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 653577378320 活期存款 9,142,759.72
民爆光电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10001108633 活期存款 8,005.95
宝安支行
惠州民爆 工商银行深圳塘尾支行 4000093119100645165 活期存款 14,249,004.47
(CNY)
香港民爆 中国工商银行塘尾支行 NRA400009312910071 活期存款 7,275.49
7521(USD)
越南民爆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 0127000100001600037 活期存款 4,692,752.52
(VND)
合计 — — 128,739,261.33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及
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类理财账户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公司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到期日 利率
中国银行深 结构性存 1.05%—
民爆光电 771862466015 280,000,000.00 2025-7-14
圳桥和支行 款 2.30%
广东华兴银 定期存
民爆光电 行深圳分行 220003252362-2 款 106,199,400.00 2026-9-29 2.30%
宝安支行
中国工商银 4000093119100 结构性 1.05-
惠州民爆 行塘尾支行 645165 存款 180,000,000.00 2026-5-8 2.1%
中国工商银 4000093119100 结构性 0.75-
惠州民爆 行塘尾支行 645165 存款 130,000,000.00 2025-8-6 2.0%
合计 — — 696,199,400.00
注:预期收益率为 0.75%-2.3%。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四、(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所述。
(三)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3,349.3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人民币3,084.49 万元及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 264.82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8063—11号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本公司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