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9:11:43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志特新材 股票代码 30098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萍 梁景陶
电话 0760-85211462 0760-85211462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 号翠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 号翠
亨大厦 B 栋 15 楼 亨大厦 B 栋 15 楼
电子信箱 geto@geto.com.cn liangjingtao@geto.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93,275,843.65 1,134,284,137.13 1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6,197,225.11 7,571,882.67 90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69,721,191.25 -12,797,338.54 644.81%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9,923,573.34 -148,965,837.80 167.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35 0.0219 874.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35 0.0212 907.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8% 0.50% 4.0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35,024,429.35 5,455,821,386.35 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01,826,848.22 1,522,914,752.29 18.3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报告期末表决权 持有特别表决
总数 14,464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权股份的股东 0
东总数(如有)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 境内非国 36.79% 138,206,512 0 不适用 0
投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舟山志壹企业管理合 境内非国 4.46% 16,739,954 0 不适用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 境内非国 4.25% 15,947,008 0 不适用 0
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 其他 2.49% 9,369,786 0 不适用 0
任公司-自有资金
珠海志成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2.35% 8,810,502 0 不适用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 国有法人 1.12% 4,200,108 0 不适用 0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国寿安保成 其他 0.68% 2,554,921 0 不适用 0
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沈凤飞 境内自然 0.65% 2,449,200 0 不适用 0
人
卿明丽 境内自然 0.57% 2,124,220 0 不适用 0
人
周洁 境内自然 0.49% 1,827,900 0 不适用 0
人
1、高渭泉、刘莉琴夫妇持有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87%
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高渭泉先生持有舟山志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3.51%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9.97%的合伙份额且由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志成
一致行动的说明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30%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故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舟山志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志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均受高渭泉先生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1、股东卿明丽女士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 2,124,22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0 股,合计持有公司 2,124,220 股。
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2、股东周洁女士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情况说明(如有)
1,827,9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0 股,合计持有公司 1,827,9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