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9:11:43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19 年《证券法》实施后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
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 名。
立信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事务所
金亚科技、 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 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信事务所 元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
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
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事务所、银信评估、东北证
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事务所未受到
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事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投资者 北证券、银 组、2015 年 1,096 万元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
信评估、立 报、2016 年 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信事务所等 报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事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
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事务所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
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事务所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
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
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孟庆祥,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或复核起帆电缆、志特新材等企业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振华,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信测标准、志特新材料等企业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平平,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曾签署或复核精测电子、志特新材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50 万
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
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前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