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8:47:42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5-53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半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55 、
2025-5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考虑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予以确定。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做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规定和要求实行。
(3)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本数)。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5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5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100%;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2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 0.10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一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文件对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进行调整,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Joint Stock
Commercial Bank for Foreign Trade of Vietnam (Vietcombank)申请总计 2,000 万美
元(或等值越南盾)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两年,该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EVERWIN PRECISION(VIETNAM)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越南长盈”)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授权越南长盈的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拟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2025 年 6 月修
订)》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 8 月)》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于同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高效、有序、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8 月)》于同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