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8:23:3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6 公司简称: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银科技 603106 恒银金融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雪晶 郭娅楠
电话 022-24828888 022-24828888/24828086
办公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
西八道30号 )西八道30号
电子信箱 cashway@cashwaytech.com cashway@cashway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40,931,936.63 1,742,791,294.49 -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04,482,848.99 1,305,783,778.06 -0.1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90,776,092.87 179,493,199.68 6.29
利润总额 20,197,841.37 -44,953,049.9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314,670.93 -36,654,108.83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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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394,554.40 -42,158,770.09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1,147,617.82 -94,100,819.48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9 -2.94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75 -0.0704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75 -0.0704 不适用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8,24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46.43 241,670,000 0 无 0
法人
王淑琴 境内自然人 10.89 56,699,500 0 无 0
江浩然 境内自然人 0.66 3,445,779 0 无 0
UBS AG 境外法人 0.48 2,479,160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 其他 0.43 2,243,600 0 无 0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境外法人 0.33 1,711,388 0 无 0
PLC.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中证 360 互联网+ 其他 0.27 1,395,000 0 无 0
大数据 100 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
BARCLAYS BANK PLC 境外法人 0.25 1,309,400 0 无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22 1,167,345 0 无 0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境外法人 0.22 1,163,589 0 无 0
-自有资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王淑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控股
股东恒融投资的股东及恒银科技董事江斐然先生为母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第八十三条规定,江浩然先生、王淑琴女士、江斐然
先生及控股股东恒融投资属于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