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8:05:5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ST 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2,650,040.3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剩余74,336,775.12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华微 600360 ST华微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馥铭 于馥铭
电话 0432-64684562 0432-64684562
办公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电子信箱 hwdz99@hwdz.com.cn hwdz99@hwdz.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419,641,077.19 6,395,049,134.71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18,112,678.71 3,349,542,886.49 2.0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减(%)
营业收入 1,247,479,278.59 1,079,357,182.50 15.58
利润总额 125,547,909.60 75,888,891.48 6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6,986,815.46 67,591,379.19 58.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4,114,658.05 54,293,789.03 110.1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8,332,962.50 119,606,815.95 -26.1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14 2.05 增加1.09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07 57.1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07 57.14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1,00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22.32 214,326,656 0 质押 214,326,656
人
林文耀 境内自 0.80 7,636,060 0 无
然人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 境外法 0.78 7,453,121 0 无
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人
梁沛光 境内自 0.54 5,144,700 0 无
然人
郑秋红 境内自 0.49 4,676,400 0 无
然人
施建兴 境内自 0.47 4,483,766 0 无
然人
邓启聪 境内自 0.38 3,639,470 0 无
然人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 境外法
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 人 0.36 3,476,030 0 无
国)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 境外法 0.32 3,052,562 0 无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 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民币资金汇入
张葆春 境内自 0.30 2,900,050 0 无
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股东中,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