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7:48:18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的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因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其他条款中部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其他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威腾电气集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4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5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6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
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7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坚持“专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专
取胜”“专业致胜”的发展理念坚 业取胜”“专业致胜”的发展理念,
持为输配电行业提供更优质产品和 坚持为输配电行业提供更优质产品
最专业服务。未来公司将通过适时 和最专业服务。未来公司将通过适时
的资本运作,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的资本运作,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
升级,以节能、环保、智能化为产 级,以节能、环保、智能化为产品发
品发展方向,引入工业 4.0 理念, 展方向,引入工业 4.0 理念,实现智
实现智能制造模式;同时公司利用 能制造模式;同时公司利用已有的品
已有的品牌和品质优势,将培育自 牌和品质优势,将培育自身低成本优
身低成本优势,扩大市场份额,抢 势,扩大市场份额,抢占国际品牌占
占国际品牌占据的高端市场;发展 据的高端市场;发展中高端长线客
中高端长线客户,关注客户利益和 户,关注客户利益和需求,提供优良
需求,提供优良服务。 服务。
8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9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
币标明面值,每股票面面值为 1 元。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票面面值为 1
元。
1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87,647,52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87,647,52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87,647,520 股。 普通股 187,647,520 股。
11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
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任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
通过。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附属企业)有本条行为的,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
12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