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6:38:06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5024万股,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25,690.3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3,331.2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XYZH/2023SZAA4B0125)。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445.62万元(不含银行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人民币)
1、募集资金总额 225,690.33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12,359.11
2、募集资金净额 213,331.22
加:发行费用(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支付【不含税】) 600.91
加:账户利息收入 998.68
减:项目支出 131,445.62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1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
减: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等产品 13,900.00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4,585.07
注:1、项目支出不含银行手续费;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
行(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日期 2023 年 3 月 29 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2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日期 2023 年 4 月 13 日)4 家
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思尼克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思尼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
2023 年 8 月 3 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弈安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弈安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 2024 年 8月 9 日)。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439.61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即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亿安仓”)。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实施主体南京亿安仓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南京亿安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日期 2024年 8 月 9 日)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金额(万元) 募投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6950000004922139 活期存款 231.89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
公司深圳分行 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6950000004973592 活期存款 156.29 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
公司深圳分行 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217227180525700004 活期存款 553.11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51076892091 活期存款 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贷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23044610811 活期存款 3,643.78 超募资金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58878877296 活期存款 0 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57578881451 活期存款 0.01 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
公司深圳侨香支行
合计 - - 4,585.07 -
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已进行销户。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思尼克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弈安云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3,903.01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垫付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2,790.59 万元,置换预先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2.42 万元(不含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SZAA4F012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63,903.01 万元。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
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合计人民币 2,535.39 万元。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