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21:30:25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2,3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必要性
1、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夯实发展基础
2025 年 8 月 22 日,章卫国与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骁光
智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25 年 8 月 25 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表
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1)章卫国将其持有的公司 1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转让给骁光智能;(2)章卫国将其持有的公司 29,966,9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骁光智能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杨奕骁女士;在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骁光智能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 18.71%。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终止。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根据发行数量区间测算,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骁光智能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17.14%-19.70%,将进一步巩固公司控制权,同时保证了公司股权结构的长期稳定,夯实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2、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防腐防水材料第一家上市企业,已深耕于轨道交通领域二十余年,致力成为国内细分行业领先的防腐防护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高分
子新材料供应商。“新基建”“十四五规划”“交通强国战略”等政策大力推动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将带动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公司所处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稳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本保障,为公司主业的拓展及新能源产业开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进而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1)优化资本结构
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69.97%、69.11%、76.34%和 77.39%,整体呈增长趋势,并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亦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具备优化资本结构来提高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性。
项目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负债率(%) 77.39 76.34 69.11 69.97
流动比率 0.95 1.01 1.20 1.37
速动比率 0.71 0.75 1.00 1.12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补充营运资金能够切实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及速动比率、提高经营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2)降低公司利息支出,提高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各年度利息费用分别为 3,321.52 万元、3,800.20 万
元和 3,520.91 万元,利息费用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有息负债规模合计为 87,762.51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64.75%,整体有息负债的规模较高。
通过本次发行,将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减少有息负债规模,降低利息支
出,提高公司运营的稳健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4、通过现金认购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和稳定发展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骁光智能。骁光智能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充分体现了骁光智能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公司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经营提供有力的支持,夯实公司在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现金流压力得到缓解,偿债能力将得到改善,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